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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北京大学2013年夏季义务兵征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3-06-09       点击量: 2031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于67日召开了全市征兵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2013年夏季征兵工作。根据会议精神,结合北京大学实际情况,现将做好我校2013年夏季义务兵征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所有符合征集条件、自愿报名的,具有北京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条件

1.年龄要求:

在校女大学生为1720岁(199311日至19961231日间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2周岁。

在校男大学生为1722岁(199111日至19961231日间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

研究生男生放宽至24岁(198911日至19961231日间出生)。

2. 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于200410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3. 体格条件:

按照国防部于20039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基本身体条件是:身高,男性162厘米以上,女性为160厘米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1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厘米数-110)千克。视力,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三、征集程序

()本人报名——有应征意向的学生于620日前填写《海淀区2013年大学生预征报名登记表》,向学校征兵办公室报名。

()学校审核——学校征兵办公室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了解、目测和谈话,综合整理情况,向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预征重点对象,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上市站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政审——体检分两步进行,首先由校征兵办公室进行目测、初检,基本符合征兵体格标准的去市站体检,体检时间为622日至24日;政审由学校保卫部根据上级的政审要求进行。

()研究定兵——预征重点对象体检、政审完毕后,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在通过体检、政审的学生中选择、确定入伍人员。

()上报审批——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确定的入伍名单上报海淀区人武部批准,并领取“入伍通知书”和总参谋部制发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

四、相关优抚安置政策规定

1、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

2、优先选拔使用。区征兵办公室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和专业水平,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提拔为干部、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3、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在报考本校研究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取得本校保研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每年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5、服役期间享受优待金。服义务兵期间,由区政府每年发给其家庭不低于2.2万元的优待金。

6、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招聘,数量分别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15%15%10%

7、非京籍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从本市入伍的退役士兵,被用人单位接收的可落户北京。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在部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对退役后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所在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四的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所在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9、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复学时,原所学专业因调整等原因停办的,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予以认定。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

10、从2012年冬季征兵开始,凡从北京市高等院校大学生中征集的义务兵,正常退伍时,由区政府给予退役士兵就业补助金4.3万元。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国防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办校办、宣传部、保卫部、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教务部、研究生院、财务部、医学部学工部武装部、校医院各一名副职领导担任,其中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主管副部长担任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征兵工作实施全面领导和指导;针对上级政策、要求和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本校的工作方案、计划和优惠政策;对宣传教育、报名体检、政审定兵等重要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向部队输送合格兵员。

在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武装部。征兵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主管副部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党办校办、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保卫部、教务部、医学部学工部武装部各一名干部组成。如有问题,可咨询学校征兵工作办公室(艺园403),电话62751335(18911128248)

今年的征兵工作,各院系和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应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组织、宣传、推荐、体检、政审等各项工作,确保我校的征兵任务高质量地按时完成。按照上级要求,每个院系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位学生发一条征兵短信,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政策、程序、时间安排等。622日前将本院系预征工作材料(图文稿)发至[email protected],由征兵办汇总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北京大学征兵工作办公室

201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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