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扩展研究生学术视野,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北京大学与成功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备忘录》,北京大学2009年度选拔5名学生赴台湾东海大学进行一学期的交流学习,具体时间为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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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在我校的非在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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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优秀。
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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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大学免去交流学习期间的学费与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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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本人需购买相关保险,入学前向成功大学提供保险证明复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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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本人自行负担往返交通费、生活费、书籍费、护照、签证费、保险费及其他个人支出。交通费可申请“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资助。
三、交流学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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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选修成功大学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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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与北京大学指导教师以及成功大学指导教师保持密切的学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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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向北京大学及时汇报交流学习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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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计划以及北京大学和成功大学的要求完成交流学习,不允许中途返回或提前结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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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学习结束后,学生需在回校一周内,持港澳通行证、学习交流心得体会和《北京大学访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考核表》(下载路径: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培养→学术交流与资助→表格下载)到研究生院报到。
四、申请
填写《北京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下载路径: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培养→学术交流与资助→表格下载),2009年10月30日之前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院2201,同时发送电子版。联系人:郭蕾,电话:62755598,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院
200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