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2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北京大学关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07年7月修订)和北京市教委有关指示精神,教务部现就推荐2012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免试生资格和名额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和《北京大学关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凡德智体全面发展,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且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学术研究兴趣、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毕业后不赴境外留学的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可提出申请。
今年,教育部明确规定了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并确定了两种类型推免生的名额以及“学术型留校名额”(即保送本校研究生名额)。学校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和各院系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各院系不同类型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请各院系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按照学校划拨的名额,确定获得各类型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名单,并报教务部核准后,予以推荐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工作程序及日程:
请各院系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认真做好推研准备工作,确保有关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资格审核:
1、9月19日前,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自行下载并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提交院系,申请推免资格;院系推研工作小组研究审核,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提出学术型推免生名单、专业学位型推免生名单和学术型留校名单,并在院系公示并征求意见;
2、9月23日前各院系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将获得各类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及各项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向教务部上报推荐结果(打印书面名单和审核盖章后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请注意,书面名单的学生顺序必须和学生登记表的排列顺序一致。
9月底教务部审核并向全校公布获得学校核准的学生名单。(名单公布后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
3、教务部按北京市教委规定日程统一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报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并尽快将保研登记表返还学生。
联系接收工作,时间为9月下旬-10月下旬:
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持盖章核准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和院系开具的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根据个人志愿,向招生单位提出申请,并按其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要求参加复试。赴外埠联系和参加复试等一切费用自理。
2、10月25日前,学生必须将联系接收免试读研的结果(以书面接收函为准)反馈到所属院系本科教务办公室。
3、10月26-27日各院系将推荐研究生去向(以对方研招办的接收函为准)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注意:提醒学生一定及时将落实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反馈到院系本科教务。至10月25日还未获得接收函或未将接收函交到院系教务者,院系教务老师应将其从推荐名单中删除,推荐资格失效。)
三、推免工作中的重要说明:
1、各院系要成立有主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务、班/年级主任参加的推荐工作小组,本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我校推荐免试生的质量。文/体特长生保研、选留学工干部、团中央支教团成员等,均从各院系确定了免试资格的学生中选拔推荐;直博生名额应从学术型名额里选拔和推荐。凡参加推免的学生都必须按时向所在院系申请资格,根据北京市审核程序规定,未按时申请资格和填表的,无法补报。
2、教育部在今年的推免通知中,限定了我校今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总人数,并限定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的名额以及学术型留校名额。教育部要求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免工作,因此,请各院系重点说明今年推免工作的新变化,合理引导学生填报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两种推免类型,引导学生合理申报校内和校外推免生,以便在名额有限的情况下最大多数的同学获得推免生资格。
3、由于推研工作按照国家2011年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各单位推荐和接收免试生指标有限,为保护广大毕业生的利益,在此特别说明:
①已计划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②已申请推免资格并填写了《推免生登记表》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资格失效;在推免生网报结束后,方可办理出国成绩单等;
③已办理免试推荐报名手续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自负违约责任。教务部将不为这类学生出具成绩单及学历证明。
4、学术交叉是成才的重要保证。要积极推荐我校优秀毕业生到其他院校、科研机构攻读研究生。在当前考研热潮持续不退的情况下,要提醒学生珍惜机会,不囿于本校、本院系、本专业,鼓励学生走出去,积极联系外单位。
5、从02级学生起,学生所修全部课程进入GPA统计,推荐资格证明中的专业GPA,以教务系统统计为准。各院系的综合排名由院系内部掌握。
元培实验班学生的专业GPA排名参照学生所修专业院系的统计结果来计算和排定(例如,物理专业的元培学生应在物理专业学生中确定排名),其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由元培学院组织进行。
6、有关被推荐者的学习成绩、专业GPA、综合能力介绍等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改动数据者,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被推荐者的推荐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推荐学生的质量关系到我校的学术声誉,院系一定要重视对学生推荐后的管理(即《实施办法》第四条),提醒和督促他们珍惜机会,更加努力学习,坚决避免出现问题。若未能按期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以及受到纪律处分等问题,不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接收单位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由于推荐研究生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各单位接收面试时间紧迫,请各院系给予高度重视,抓紧时间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及时、圆满地完成本项工作。
教务部
2011年9月5日
附件1、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流程简图
附件2、关于自行下载填写《推免生登记表》的说明
附件1、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流程
教务部发布本年度推免工作安排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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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向应届毕业生进行推免工作的宣传和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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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个人填写推免登记表申请推免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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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并在院内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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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本科教务老师将初定的具备推免资格名单 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报教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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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审核并在网上公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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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将《推免生登记表》统一 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盖章并备案,并发给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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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将《推免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 交申请招生单位、参加复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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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将招生单位接收函交院系本科教务 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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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接收为硕士生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被接收为博士生者参加接收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 |
附件2、关于自行下载填写《推免生登记表》的说明
1、学生的推荐资格证明材料,以教育部统一制定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为准。
2、各院推研工作小组收齐表格后,进行资格审核,核对专业排名,请负责院长签名,盖好院系公章,于9月23日前统一交教务部审核、签字、盖校章。请务必按时填表交表。向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名单以交回表格为准,凡未按时交表者视为自动放弃,市研招办不受理补报。
3、教务部完成表格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盖章后,及时返还学生,由学生自行将登记表交到申请招生单位。
表格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4、填表说明:
* 本表须自行下载,统一用A4型纸双面打印,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 第1页接收单位信息不可涂改,待落实接收单位后填写。
* 第3页个人信息要求真实准确,姓名、出生日期要与户口本、身份证一致。
* 第4页排名由本科教务老师按教务系统GPA排名填写审核。
* “学生所在院系推荐意见”请班主任、指导老师协助按说明填写,统一签负责院长/主任章,并盖院系公章。
* “学生所在学校意见”由教务部统一填写并盖章。
* “接收单位意见”待学生交表到接收单位后,由接收单位填写。